close
大學的求學階段時期裡,我曾經歷經了一段現在看起來既荒唐又瘋狂的狂歡歲月。約莫是大二吧?我經由校外好友的引領與鼓舞,踏入了我前所未見未知的PUB舞場,也許是對於現實生活的壓抑與不滿所致,亦或是血液內的反骨成分使然,總之,我愛上了PUB裡的迷醉與歡愉,變成每個週末夜晚都去報到,甚至跑遍了新竹可以跳舞的PUB。當時,我很自然也很容易地便接觸到另一個世界的朋友,包括台妹、太保、少爺、公主等,都是一些我在校園內從無接觸過的人物,其中幾個跟我逐漸熟稔,甚而在一般時候也會約去吃飯唱歌聊天,也就是在這樣的擴散交友下,我認識到了毒癮者。

小璐姊-我一向著麼稱呼她,24歲的她以前在台北從事職業舞者的工作(她還曾幫阿妹辦過舞呢!),有著一張五官立體的面容及火辣性感的身型,她總是散發著一股誘人的狂野魅力。雖然我們認識的較晚,但她算是跟我蠻要好的一位朋友。其實一開始我並不知道她有在吸毒,是在一次她的失戀後,拿著酒瓶與香菸飆車載我到桃園某個不知名的海邊,然後開始灌酒抽煙,由於我不會抽煙喝酒,因此我是一直保持著很清醒的與她在談話。她稍微平靜後,問我:「我要拉K,你介意嗎?」我說:「妳開飯吧!我不介意(呵呵,可見我那時就已經相當關心邊緣文化了)。」接著他便在我面前吸食安公子,逐漸開始恍惚失神,搖搖晃晃的躺在水泥地面輕聲呻吟,我就在一旁陪著她,等待她的甦醒…。這是我第一次與毒品的邂逅,很自然,而且我也沒有特殊的反應。後來小璐姊還帶我到一兩間專門在作毒品交易的搖啪去玩,我便見識到了更多吸毒者的樣貌與毒品文化,包括我見到到各種花俏琳瑯的藥物,好比大麻、搖頭丸等,也目睹了各種人藥癮發作的不同反映,有的像嬰兒一樣咬著奶嘴趴著抽蓄,有的則是不停地隨著電音熱舞猛然搖頭,每種藥物都有不同的藥物反應,但大家似乎都很HIGH。

其實,夜店、電音、跳舞、搖頭丸(俗稱快樂丸,MDMA)結合在一起成為「快樂丸文化」,台灣當然不是先例。早在70年代的美國,吸食大麻的族群開始產生變化,原本在美國吸食大麻會和移民、下階層、缺乏文化的族群畫上等號,但從70年代以後,吸食大麻已經成了年輕人的流行文化(轉自網路文章)。

這種吸毒搖頭與PUB場域的相結盟的文化,在英國作家馬修‧柯林(Matthew Collin)與約翰‧高德菲(John Godfrey)在《迷幻異域: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》中,可見作這對兩者的一番論述。此書中為英國的「快樂丸文化」做了一個歷史紀錄,作者認為:「快樂丸文化」是一種「種類繁多的舞曲音樂和藥物的結合」,也是英國近10年來,最具影響力的青年文化。搖頭丸最初是被拿來作為醫療用途,但藥廠認為認為搖頭丸缺乏商業價值,所以沒有繼續研發。後來被心理醫生用在精神疾病的治療上,搖頭丸搖身一變,成了80年代酒吧內成為新興毒品。搖頭丸先後在英、美兩國被列為一級毒品,但青少年並未因此而戒除吸食,反而更多人為了證明自己「沒有做錯」,而轉入地下,和執政當局對抗。在《迷幻異域》裡頭提到,雖然「快樂丸文化」誕生之初被視為是一種青少年反叛心態:地下、邊緣、排拒時尚、自由,但後來「快樂丸文化」仍擺脫不了被資本家收編的命運。作者並未一味地為快樂丸傳福音,相對地,透過正視「快樂丸文化」變成了「被畜養」的現狀,說明了「快樂丸文化」只是抄襲60年代嘻皮運動的口號與理想的外衣,但真正的內涵只是追逐享樂的狂歡世界(轉自網路文章)。

的確,我所認識的吸毒者,並沒有抱持著所謂與主流價值分庭抗禮的反叛精神,他/她們只是藉由毒品麻痺自己的不滿與苦痛,每每只要一失意便要拿藥物麻痺自己,藉由逃遁至虛靡神遊的忘我境域中喘息,他/她們與「快樂丸文化」的精神根本就是兩碼子的事,兩者從未交疊也從未相遇。因此,馬修‧柯林與約翰‧高德菲的論述同樣也適用在台灣的PUB毒品文化。或許可說,毒物的魅惑對於對象是一視同仁的,不論年齡性別、種族膚色、身分階級,一但上癮後,在其面前都是俯首叩頭的虔誠教徒。在台灣,大概只有像《搖頭花》的作者那樣少數擁有文化自省的酷異高人,才有辦法一面享受吸毒,一面進行深層論述囉!小弟在此對他們深表敬意與佩服!


而快樂丸文化是妖魔?是自由?我想,只有你自己親自去嘗試才能知曉囉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riij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